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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直属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为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一流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7个;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还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四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任博士生导师436名、硕士生导师495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32年来,培养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近九千名。到目前为止,这些毕业生中先后走上省部级领导岗位的百余人、厅局级领导岗位的近千人,还有大批学子先后成长为学术界着名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商界领袖或着名企业家。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楼继伟、中信集团董事长孔丹、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吴焰、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都是我院培养的硕士或博士毕业生。

2011年我院继续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我院将安排具有极高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着名学者、博士生导师授课并参与指导学位论文,包括着名管理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扬教授以及着名经济学家余永定教授、蔡昉教授、刘迎秋教授、金碚教授、王国刚教授、裴长洪教授、高培勇教授、黄速建教授、黄群慧教授等。此外,我院还将在中央有关部委和大型企业中选聘一批理论功底较深、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学者型干部和企业家参与授课并指导学位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其强大的学科支撑体系、超强的师资队伍阵容、富有特色的课程设置、丰富的高品质课程为依托,强调MBA项目前沿性、开拓性和实战性,致力于培养具有世界眼光、本土经验、人文素养、社会责任的商界领袖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一、 招生计划

2011年计划招收16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后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最迟于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b)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c)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最迟于2006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报程序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3.现场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照相。

4.准考证: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 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为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初试时间:

1月15日下午 8 :30—11:30 英语二

1月16日上午 14:00—17:0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3)初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详细考试地点以请在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查看)。

2.复试

复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录取线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

(2)复试分数及复试具体安排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网址为:www.mbacass.cn

五、 体检

1.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六、 录取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达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最低录取线的考生,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指导委员会集体评审后,将根据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最终录取结果。考生录取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将与被录取的考生或考生用人单位签署培养协议。

凡未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但初试成绩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录取。根据考生意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可给予必要协助。

七、 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需由学生所在单位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培养费一般由委托单位支付。

自筹经费的学生,原则上也应有相关单位参与签署培养协议,培养费由学生自筹。

八、 学习方式

脱产或在职学习,学制均为两年。

九、 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经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 培养费

人民币 九 万元(可分两次交清)。

十一、 其他说明

1.请考生须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而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2.上网支付初试报名费请务必慎重。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3.如发现考生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考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5.正式录取入学的学生,可以将本人户口转入北京。

6.本简章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十二、 报考咨询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MBA教育中心214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31237,64729901-3214

传真:010-64731368

网址:http://www.mbacass.cn

邮箱:mba@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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