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科学院关于200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实施
复试是在农业资源研究中心主管主任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按研究方向成立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每组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05分,单科最低分为46分(业务课69分)。
3、通过调剂生源,采取120%左右比例的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身份等方面;
2、业务素质考察:专业课笔试(2小时);面试(20-30分钟)包括业务考察、英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考核等;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体检: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由研招办组织复试考生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及其他相关考察。
四、复试办法
1、业务素质和英语听力、口语复试:由相近研究方向、副研究员及其以上职称组成的5人复试小组对报考或调剂到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进行复试;
2、报考或调剂到01、02、04研究方向的考生参加第一组复试;报考或调剂到03、05、06、07、08研究方向的考生参加第二组复试;报考到09研究方向的考生参加第三组复试。
3、资格审查:由人教部门组织查验考生证件。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业务素质复试一并进行。
5、体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查体。
五、复试考生交验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填写“研究生自述表”;调剂复试考生同时要填写调剂申请表和报名信息表。
六、复试时间
1、2005年4月10日下午2:00-5:00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2005年4月11日8:00在办公楼门口集合,空腹集体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下午:2:00在五楼学术报告厅进行笔试;
3、2005年4月12日上午8:00面试,下午:2:00在办公楼202房间填写信息表;
七、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才能录取。
2.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笔试为30分;面试:70分其中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试科目相同的研究方向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方可调剂录取。
5.按照研究方向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6.复试期间进行体检、资格审查及其他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最终录取成绩: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加权平均采用下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八、本方法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