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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 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1.事物的普遍联系
(1)联系的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相互区别的事物又通过联系而相互过渡。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2)联系的特点
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事物本身的真实的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任意地乱联系,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所谓中介就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媒介、环节或桥梁。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证明,不论是物理领域、化学领域、生物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和人的思维领域,以及各个领域之间,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再次,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3)系统的含义和特点
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4)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2.事物的永恒发展
(1)发展的实质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或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这两方面也就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2)发展的过程(★★★★★一级重点,命题重点,特别推荐,一般命制单选、多选。)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做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在今天,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一级重点,命题重点,特别推荐,一般命制单选、多选、分析题。2013年命题概率大。)
1.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列宁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2)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一种形式,也不能把斗争形式的改变误认为斗争的消失。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形而上学割裂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在它看出有差别的地方就看不见统一,在它看见统一的地方就看不出差别”。这种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观点往往造成思想上的绝对化和片面性。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它是党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或者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各有其作用。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不同的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了解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们自觉地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它还说明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它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科学和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人的思维中的矛盾是客观世界矛盾的反映。只要我们从事物的内部,从联系和运动中看事物,就会发现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科学都是研究事物矛盾的,科学每前进一步都是以揭露和认识新矛盾为内容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包含矛盾的,因而对任何事物都是可以分析也是应该分析的,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都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的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和阶段,都有其特殊矛盾。
(3)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未来人类社会的变化将更加剧烈而深刻,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5.矛盾分析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矛盾分析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三、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
1.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一级重点,命题重点,特别推荐,一般命制单选、多选、分析题。2013年命题概率大。)
(1)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是一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区别是制定政策的基础,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认识量的意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认识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质。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做任何事情,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质和量的统一为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然,也不能把“度”绝对化。
(2)量变和质变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4)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方法论意义
掌握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方法论意义:首先,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事物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及其转化所体现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既有历史的联系,又有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其次,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与此相适应,稳定、改革和革命都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必要环节。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最后,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理想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陷于空想。
2.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与否定及其相互转化(★★★★★一级重点,命题重点,特别推荐,一般命制单选、多选、分析题。2013年命题概率大。)
(1)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这就既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它的信条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要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对待古代文化遗产,要批判地继承,“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外国东西,要有选择地吸收,“洋为中用”,既不能一概拒绝,也不能全盘照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大胆地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对其腐朽的东西给予坚决的批判。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这一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我们就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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